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教育、住房等民生问题依旧是委员们关心的焦点。在房价高涨的当今楼市,两会集中体现了高房价下老百姓的呼声,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热点问题给予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有可能对以后的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本网编辑为广大网友把这些观点作以总结,以飨读者。
★聚焦之一:关于个人合作建房

【两会提案】:个人合作建房风险大宜叫停
     河南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民进河南省委提交了提案《关于规范房产市场,确保群众购房安全的建议》。
     民进河南省委在提案中指出,尽管我国法律并未明文禁止个人合作建房,但是,目前这种所谓的个人合作建房并没有成熟的理论、制度、操作和管理模式,相反基于合伙性质、投机心理、众口难调、与开发商竞争实力不足、缺乏经验和有效管理机制等原因,不仅会对参与群众带来潜在的巨大风险,存在社会不安定隐患,而且会发生变相违法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从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
【提案缘由】个人合作建房的风险较大
     民进河南省委在提案中说,个人合作建房的风险较大。提案认为,所谓的各种“个人合作建房联盟”,作为一个非依法登记的正式组织,他们相互之间只能是“合伙”关系。作为合伙人,他们必须对合伙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每个参加者的责任不会仅限于其所预期的建房成本。对于超出所预期的建房成本或损失,每个人都要以自己的全部家产向债权人偿债。这个理论上的责任是非常之重的。如果不保证每个参与者的“有限责任”,那么,这些参与者与该房地产公司之间就是合伙关系,参与者们作为合伙人的风险仍将无法规避。
     与温州的“先进经验”相比,郑州以前的合作建房组织确实像个“草台班子”。温州合作建房的“操盘手”发现了郑州合作建房“政府并不反对、地块相对易得”等优势,但也“诊断”出了郑州同行的很多问题,比如没有合法的组织、缺少规范的平台等。
   提案中指出,目前河南省内的个人合作建房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对于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注重。民进河南省委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对此进行进一步调研,要么立即叫停,要么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
   另外,对于个人合作建房的风险,进行充分和必要的揭示,真正做到让市场客观和理智的选择。
【提案建议】要么叫停,要么规范
     据了解,郑州几个合作建房组织先后瓦解后,一些人并未死心。去年年底,他们把温州的“先行者”请到郑州,图谋个人合作建房在郑州东山再起。
     在提案中,民进河南省委对“个人合作建房”这一备受争议的行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建议政府关注个人合作建房中的风险,提议对个人合作建房行为要么叫停,要么规范。

★聚焦之二:关于小产权房

【两会提案】小产权房不能一夜命断
   民进河南省委在《关于规范房产市场,确保群众购房安全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提到,小产权房就是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擅自开发建设的楼房。从2007年7月起,全国开展了针对小产权的清理整顿工作,但效果甚微。就郑州而言,就在2007年11月、12月份,甚至还出现过个别开发商针对小产权房搞“VIP认筹”或事后毁约一房二卖等损害购房群众利益的案例。这将风险留给了购房群众,麻烦留给了政府,利润装进了开发商等违法经营者的腰包。
在政府如此强硬的措施下,小产权房是否会一夜命断?但目前除了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几处楼盘由于处于风口浪尖而不得不停工外,不少小产权房仍在建在售,而且价格水涨船高。
【提案建议】:符合规划的已建小产权房,可长期出租给城镇居民
   民进河南省委在《建议》中对小产权房提出了3条建议。
   一是不能一刀切,要区别对待。如果该小产权房项目确系农民集体自建或委托开发商建房,主要用于农民自己使用的,原则上可以允许存在;否则,均作为非法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严肃惩处,甚至拆除。
   二是将符合规划、农民自用的住宅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工程建设、房屋质量管理等事项法定化,纳入严格监控。
   三是对于符合规划要求的农民自用的住宅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允许其建设一部分“产权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公共”房屋。对于这一部分房屋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坚决不允许向城镇居民销售,而只允许村集体严格按《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对外长期出租给开发商或其他城镇居民使用。
   对那些此前已建好的及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小产权房项目中的非农民居住部分房屋,也按同一原则进行整改。

★聚焦之三:关于经济适用房

人大代表:经济房别让富人占便宜
     人大代表岳爱云在提案中,建议防止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的“三化”建设:建设“别墅化”、买者“富人化”、监督管理“失控化”。
【提案缘由】 部分经适房被富人巧夺
     “一片涨声按不住,单价已过万元关,月供至死期方尽,产权到手泪始干。”这是岳爱云委员在提案中的一首关于房价的打油诗,虽然有些夸张,但它却反映了老百姓对房价飞速上涨的不满。
     为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政府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岳爱云认为,由于市场把关不严等方面的原因,这一措施并没有有效解决当前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一部分经济适用房被一些“富人”夺取,或变相成了别墅。
     “一些城市房价疯涨到了高不可攀的地步,可安居乐业历来是中国人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太平、是否长治久安的标准。”岳爱云表示,要乐业先要安居,如果买不起住房,就成为无根的人、流荡的人、不稳定的人,住房已成为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小康不小康关键在住房。
【提案建议】经适房不能造成“贫民窟”
     岳爱云认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摸清全市城镇居民住房情况,建立个人住房档案,以此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占住宅建设总量比重,确保供求平衡。
   同时,发改委、国土资源、规划、房地产等部门,要合理编制经济适用房建设年度建设计划等,保证中低价位、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普通型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年度供应量不低于供应总量的70%。
“必须规范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建立公示制度,加大招标工作透明度,保证开发商公平竞争土地。严防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价格水平、供应对象超标。”
岳爱云还建议,新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面积不宜过大,并能够保本微得,同时应避免因过于集中偏远而造成“贫民窟”现象。

★聚焦之四:关于城中村改造

     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不应从城中村改造中获利
200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争取2010年全面完成都市村庄改造任务”。 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多位代表表示完成这个任务压力较大。部分代表提出,政府不应该在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进程中获利。
一、城中村改造面临四大难
     省人大代表、洛阳市西工区区长张世敏说,要在3年之内完成都市村庄的改造,完成起来有难度。这4项难点分别是:如何把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如何把农村集体经济转化为股份制;如何将农民身份转变为市民;如何将农村村庄转化为社区。
二、政府不应从中获利
     “身份转化是表面的,深层次转化是重要的。”张世敏说,都市村庄突然变成了高楼大厦,农民的未来生存发展问题也应在政府的考虑之列。
张世敏说,政府不应从改造城中村中获利,而应将出让土地收入用于村民的未来发展,解除他们失地的后顾之忧。
   针对城中村改造可能面临的问题,偃师市代理市长尚英照认为,城中村改造要明确农民与土地的具体利益联系,产权上要明晰,然后才能引入资本开发。
四、政府获利已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郑州市中原区区长张曼如说,拆迁安置需要大笔资金,在改造过程中,政府的收益是微薄的,而这点微薄的收入也全部都投入到老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去了。
★聚焦之五:关于购房贷款
     1月17日,来自金融界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郑州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天宇做客“两会直通车——权威访谈”。
一、今年放贷规模不会超过去年
     货币政策转为“从紧”后,对银行都有哪些影响?
     王天宇: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将执行“财政从稳,货币从紧”的政策。这一政策的目的是减少贷款的增长速度,控制贷款的增长规模,这个政策对银行有比较大的冲击。今年,央行给各商业银行定的是,今年的贷款投放速度、投放规模都不能超过去年。
     贷款受限后,很多企业可能会因为融不到资,或者说得不到银行的支持,影响到生产形势,从而可能出现欠息的情况,这对银行也是种影响。
二、首套住房贷款仍受银行追捧
     作为个人消费者,我关心的是,货币紧缩后,我买房时会不会贷不到款?
     王天宇:信贷紧缩主要限制的是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对房地产业不是绝对限制的。
     因此,首套房按揭贷款仍是各大行争夺焦点,这一块不会有太大影响。二手房贷款方面,以郑商行来说,除了一手房贷款,还专门做二手房贷款和商铺抵押贷款,这一块也不会有太大影响。有影响的主要是投资性的房贷。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贷款按国家政策可能会受到限制。
     对第二套房贷的界定问题,郑州市各家银行目前都不一样,还需要逐步地规范。总的来说,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判断,随着套数的增多,首付、利率也将逐渐提高。
聚焦之六:关于住房公积金
     大病缺钱治,住房公积金应救急
     1月17日,民革河南省委集体提案建议,住房、养老等各种社会保障资金间可以互联互动,家庭困难时,直系亲属之间可以相互提取。
【提案缘由】 住房公积金“济富不济贫”
     民革河南省委表示,各种社会保障首先要满足的是基本生活,其次是医疗、教育,最后才是住房等其他方面。目前的医疗保障对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不足的,遭遇意外或重大疾病的家庭缺少及时和足额的救助资金。
去年3月,《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新增和修改,其中规定,如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尿毒症、恶性肿瘤等9种重大疾病之一的,可提取公积金。
     但根据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地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只有因离退休、出国、调离本地、下岗失业等原因,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实上,公积金等在保障住房贷款的同时,还完全有余力用于弱势群体在其他方面的保障。
     2006年4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9759.5亿元。除去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全国仍有沉淀资金1656亿元。 世界银行发布的一期《中国经济季报》中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
【委员建议】社保资金互相联动
     “住房、养老等各种社会保障资金间可互动。”民革河南省委建议,亲属间社会保障资金也可以联动。
例如,西安规定,购、建住房者不仅本人及配偶可提取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其直系亲属(父母与子女)也可提取公积金;另外,困难职工因病急需钱时,也可支取公积金治病。
民革河南省委还建议,低保户应适时扩大范围。

★聚焦之七:关于郑州红顶房商

一、郑州“红顶房商”加速为穷人盖房
     1月16日开幕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成玉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廉租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郑州市去年以来已加大力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成立的郑州市公共住宅投资公司首批两个项目已于2007年12月26日开工,预计2009年5月就可以入住。而郑州市的大目标是3年内让低收入家庭都能住上政府的保障性住房。
二、“红顶房产开发商”在热议中迅速起步
   为了改变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市场投放量不足、开发商不愿意开发的现状,去年7月26日,郑州市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一份通知,正式宣布组建郑州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郑州市国资委出资,市房管局负责业务管理。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市场化运作,不增加财政风险和负担。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周转住房和农民工公寓等住房的投资和建设;市区危房、旧城改造及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配套、升级和改造投资建设;对市区问题楼盘进行托管处置;负责公共住宅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业务;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该消息公布后,引来了全国各地媒体的关注,也寄托了郑州市民更多的住房期待。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透露,住宅投资公司成立后,在一到两年内,将逐步垄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市场。
   去年12月26日,在经过紧张的筹备、找地、批地后,被称为“红顶商人”的郑州市公共住宅投资有限公司的首批两个项目——位于管城区的滨河花园和中原区的湖光新苑合计27.4万平方米、计划建成1838套经济适用房和732套廉租住房正式开工,预计最早在2009年五一之前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三、“红顶房商”今年再推50万平方米成本价房屋
   据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去年年底首批开工的两个项目,规划方案已向国家建设部、市政府等作了专题汇报,均按照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充分体现“节能、省地、环保”的先进理念。今年,市公共住宅投资公司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50万平方米,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力争3年内实现政府“按需分配保障性住房”的目标。除了这两个项目外,该公司已初步确定了今年上半年开工的3个项目,其中今年3月底,位于万客来附近、已立项并签订了征地协议的联合花园项目准备开工建设,位于郑上路(占地约50亩)、开元路(占地约130亩)的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正在开展前期洽谈,计划今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四、廉租住房今年年底争取新开工15万平方米
   据介绍,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995年起步,经过10多年的不懈努力,共开发建设661.51万平方米,为5.5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而从2006年郑州开始实行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买房后,截至目前一共公开提供了5530套经济适用房。2007年全市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70万平方米,2008年争取新开工面积150万平方米,按照每套60平方米的标准,大约可以建设2.5万套。同时,对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进行家庭全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档案,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摇号销售”,由现行的“计划供应”向“按需供应”转变。“十一五”期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量为461万平方米。
   廉租住房也将加大建设力度,到今年年底争取新开工15万平方米,使符合条件申请廉租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达到应保尽保,保障户数由目前的2003户扩大到1万~1.5万户。计划到2010年年底前,政府建设廉租住房27.5万平方米以上,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居住在政府提供房源的户数比例不低于50%。
五、郑州市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出台
   对于市民关注的“限套型、限房价”的限价商品房也将推出,根据市政府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本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总量为632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年度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当年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0%。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表示,郑州市目前正根据实际研究《郑州市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出台,并选取1~2个项目作为试点,推进郑州市“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初步考虑将限价商品房任务分解到各区,目标分解。
     对于周转住房的建设,正在进行的二七区小李庄改造项目中,按照市政府的规定,首次要求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其中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住宅中,划出5%的小户型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在安置的村集体经济用房中,划出5%的小户型简装修住宅,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房源。据测算,借助城中村改造,本市大约可以提供11万套左右的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能基本满足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