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一、郑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始
   1月3日,郑州市政府和6区6县(市)的政府签了责任书,如果不能按时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用地审批将被冻结。如果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的调查情况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市政府要求,截止到2009年年底,郑州市要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简称二次土地详查)。以后郑州市规划盖房就能参考到这次调查结果。 通过调查,了解城市各行业用地的情况,为政府的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科学的依据。
二、房价飞涨,房产纠纷案件直线上升
   由于房价飞涨,关于房屋纠纷的案件直线上升,去年一年仅二七区法院就受理500多起。 2007年这种房屋纠纷案件非常多,并且在一部分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竟然是母子、父子或夫妻关系。房屋纠纷案件之所以在这段时期内大大增长,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房价的飞速上涨,有了利益,关于合同的纠纷自然就增多;二是房价上涨使人们对自己的物权也更加重视,并且国家出台了《物权法》后,受到损失的人也有法可依了。
三、金水区“硬起手腕”打击小产权房
   1月5日,金水区“硬起手腕”对涉及土地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治理。对于某些建设单位擅自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将责令其立即停工,并接受处罚;对于城中村私搭乱建造成的危房将进行加固或拆除。小产权房的治理对象包括: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擅自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金水区对于正在建设或将要建设的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开发的小产权房,责令其立即停工,并接受处罚。
四、郑州限价房将列入今明两年住房规划
   1月7日,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该局已下发通知,要求郑州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周六前,申报今明两年房地产开发建设目标以及住房结构比例。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明两年住房建设规划以及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内容除了商品房外,还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另外,限价商品房也将列入两份住房规划之中。住房规划制定完成后,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郑州专设整治办 治理“问题楼盘”
   1月18日,郑州市政府宣布成立“郑州市整治问题楼盘领导小组”,郑州10多个单位“一把手”都是小组成员。对房产项目无法完工,或者完工了办不下来房产证的“问题楼盘”着手治理。郑州市现有“问题楼盘”20多个,总计200多万平方米。有建设手续不全的,如帝湖花园、一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盖起来的小区等,共约90万平方米。其余有的涉及一房两卖,有的出现抽逃挪用建设资金,有的企业经营不善,有的开发企业不能正常经营倒闭。 整治办区别项目不同情况,将实行“一楼一策”。
六、河南将推行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
   1月16日召开的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上传出消息:为稳定物价,河南今年推出各项措施,其中包括将推行住房销售“一价清”(即四通费和部分税费计入房价)制度。
   房地产方面,将严肃查处违反经济适用房价格、双限房价格、廉租房租金政策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谎报销售进度等不正当手段哄抬房价行为;严厉打击短缺面积、以次充好等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价外加收配套设施费、水电安装费等乱收费行为;推行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加强物业管理收费监管,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一价清”制度是指住宅商品房销售中对购房者最终结算实行一种价格。此价格中包含住宅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按规定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道煤气开发建设费和电控防盗门费用。不包含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和办理入住手续需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建筑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电梯使用费等。)

★住房保障

一、河南今年将建3.5万套经适房
   2008年新建、收购廉租住房要达到2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4000套,实施住房保障户5万户以上;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面积32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3.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各省辖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将逐步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各地要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年竣工量的5%;廉租住房房源紧张或小户型住房较少的城市,可适当提高比例,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要达到应保障户数的10%。
二、郑州经济房取消摇号,按需分配
   2008年郑州市将力推廉租房建设,争取新开工廉租房15万平方米,逐步把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力争到年底实现市区符合保障条件低收入家庭由目前的2003户扩大到1万~1.5万户。
   今年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150万平方米,比去年多建一半,平均建筑面积严格限制在60平方米左右;对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进行家庭全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档案,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摇号销售”,由现行的“计划供应”向“按需供应”转变。
三、二七区今年要建10万平方米廉租房
   2008年1月13日从二七区了解到,今年该区将开工建设廉租房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50万平方米,据了解,这项住房保障工程已被列入二七区政府今年要为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内。

★房地产金融

一、月供上涨2008年一次清算
   2007年,人民银行先后六次“加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优惠利率也由年初的5.81%增加到6.65%。按规定,从1月1日起,你的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以10万元10年期等额本息住房按揭贷款为例,按年初加息前的基准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款额为1152.86元;而从2008年1月起,同一笔贷款的每月应还款变为1204.31元,也就是说加息后每月要多还51.45元。
二、房贷紧缩政策使上月贷款增长放慢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1月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12月全省存款继续保持增势,贷款增长减缓。截至上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576.4亿元,增幅较11月提高0.6个百分点,增加了8.7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增加明显,截至上月末,全省储蓄存款余额7812.2亿元,增幅较11月提高了1.2个百分点。增加较多的还有企业存款,财政存款则减少较多。
   央行确定的2008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中,工行、建行、农行与去年持平,中行反而下降200亿元,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原则上额度不超过去年的标准,个别在放贷总量中占较小份额的银行会有所增加。
三、 河南建业集团去年缴税突破3亿
   2007年度,建业住宅集团缴税首次突破3亿元大关,郑州地区缴税总额达1.24亿元,全省缴税总额高达3.13亿元,同比增幅85%,建业再次摘取河南省房地产行业缴税桂冠。 建业的房地产业务已扩展至河南省17个地级城市,并进入了两个县级城市,基本完成全省战略布局。据了解,未来五年内,按照建业省域化战略推进规划,预计企业全省缴税总额将会突破50亿元。
四、 2008年河南国税“盯上”房地产
   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将严厉打击房地产、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的偷、逃、欠税问题。目前,郑州房地产的成本在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而一开盘的价格就在每平方米七八千元之间,“这些行业应纳税额增幅慢于销售收入增幅。” 2008年国税系统将会加大中铝、烟草、电力、通讯以及部分银行、保险、证券等汇总纳税行业、企业的管理力度;并对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和商业行业等重点行业开展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整治。

★土地拍卖

一、郑州惊爆新地王:1亩地633万
   1月9日,共有3块住宅用地在郑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出让。分别是:原郑州电缆厂用地,位于陇海路北、颍河路南、昆仑路东、华山路西,面积62096.296平方米(合93.14亩);淮河路南、嵩山路西的郑州电视台所在地,面积16867.275平方米(合25.3亩);原白鸽集团用地,位于颍河路北、伊河路南、洛达路东、二砂路西,面积42504.329平方米(合63.75亩)。
   郑州建海置业有限公司以1.6亿多元拿下郑州电视台的25.3亩土地。创下了一亩地633.2万元的“天价”,成为郑州新“地王”。另外,原郑州电缆厂的一宗地被郑州燃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7430万元总价拿下,合187.2万元/亩;另一块地被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以18380万元拿走,合每亩288.28万元。
二、郑州照相机厂两次拍价相差近半
   1月10日,郑州照相机厂土地重新拍卖会在紫荆山宾馆举行,让很多职工难以接受的是,上次拍卖会上,一家房地产公司以1亿元竞拍,地价折合每亩116.28万元,而这次拍卖竟然只拍得5800万元,折合每亩67.44万元,同样一块土地,重拍价格“缩水”近半。
去年11月1日该土地曾被拍卖,标的起拍价为5200万元,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亿元的价格竞得,地价折合每亩116.28万元。

★城中村改造

   鉴于郑州市“城中村”近10万亩的土地存量,有人说,今年将是郑州楼市的“城中村改造年”。但自2007年8月份起,各种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出台,尤其是近期“城中村”改造退出机制的建立,让不少开发商对“城中村”这块蛋糕“不敢下口”。
一、今后郑州城中村改造不再全建住宅
   1月11日召开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上传出消息,郑州市容市貌将越来越漂亮。 郑州市常务副市长李柳身说,今后市区内的城中村改造、企业搬迁,不能将“腾出”的土地全建商品住宅,要拿出30%~40%的土地发展楼宇经济,建写字楼。
二、争取更多城中村列入改造计划
   郑州市目前共有自然村118个,截至目前,共有48个村(组)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2008年在保证南阳寨村、董砦村、安徐庄、尚庄村刘南岗等村(组)、任砦村、白庙村小铺、焦家门村、岗坡村、北陈伍寨村、南陈五寨村、白庙村白庙、十二里屯村、常寨村姚砦、王马庄村、岗杜村、小李庄村、菜王村、卢邢庄村、小岗刘村、耿河村等已行动村的拆迁及建设的前提下,争取有更多的村列入改造计划。
三、“五一”前不会再新拆城中村
   “边拆迁边走程序”,是以前郑州所有“城中村”改造的便利路径。但随着郑州市“209号文件”的出台,这种“便利”将被取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城中村擅自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即郑州市“209号文件”的规定,全市所有“城中村”在土地公开出让之前,未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一律不准擅自进行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各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擅自组织进行拆迁的,将暂停办理该区所有“城中村”改造手续。
   自2003年郑州市启动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以来,由于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各区“城中村”改造都采取了“边拆迁边走程序”的办法。数据显示,自2005年下半年至今,郑州市每个月都有一到两个“城中村”开始拆迁。2006年以来,郑州“城中村”改造步伐更是明显加快。而按照市政府要求,郑州市282平方公里建成区内的143个“城中村”,都要有步骤地进行改造。这些待改造的“城中村”,涉及10万亩土地、30万常住人口。
   步伐太快,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据了解,由于部分村庄已经拆完一年半时间,但由于相关手续没有办完,仍然无法开工建设,按照拆迁协议规定的30个月过渡期,可能无法满足安置房建设的时间要求,村民回迁势必会受到影响。而按照新的规定,这种状况将得以改变。同时,由于办理土地、规划和建设等相关手续的周期都需要半年以上,因此,负责城市拆迁的有关人员预测,今年“五一”之前,不会再新拆“城中村”。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对于楼市来说,仍将是“城中村改造年”,因为,岗杜、白庙等10多个“城中村”将在2008年进入销售周期。
四、“61号文件”:私搭乱建不能得到补偿
   2007年年底,郑州市政府出台了会议纪要,业内人士称之为“61号文件”。该纪要明确:村民宅基地面积134平方米以内的,3层以下住宅面积按拆1平方米还1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村民宅基地面积超过134平方米的,40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拆1平方米还1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超出部分按“87号文件”的有关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部分城中村依然存在严重的抢建风。一些村民为了索取更多的拆迁补偿,把现有的房子拼命加高、填空,大多两年前三四层的房子现在都变成了六七层,有的甚至装电梯,达到11层。
   新的补偿规定,则有望使这一现象得以收敛:“很多村民都是冲着‘补偿面积’私搭乱建的,如果能够按照新标准严格执行,那么,突击建房、违规建房将失去‘捞面积’的意义;毕竟将面积补偿变更为几百元一平方米的货币补偿,与目前400元一平方米建筑成本相比,村民的收获将会微乎其微,建房热情会有所降低。”一位负责“城中村”拆迁的工作人员说。
五、规划控制要求容积率不得超过5
   容积率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开发商的利润。去年6月,郑州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这份被称为“103号文件”规定:“城中村”改造的安置开发比为1∶2,即“城中村”改造中开发的建筑总量,三分之一用于村民安置,三分之二用于商品房开发。“103号文件”对安置开发比的控制,让开发商有些措手不及,而“61号文件”更是“火上浇油”:根据文件规定,城市三环以内的村民安置地块和配套开发地块,其容积率原则上要控制在5以下。房地产商介入城中村改造,会首先计算好利益所在,利润高低直接决定房产商参与热情。没有利润,房地产商是不会做活“雷锋”给村民做“免费的午餐”的。
六、招拍挂让退出机制尴尬
   按照“61号文件”关于“城中村”改造土地“招拍挂”的规定,所有经营性用地都必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这样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而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必须走“招拍挂”程序。
   这样就造成以前已经拆迁的“城中村”与现行政策冲突,留下了很多遗留问题。一方面,开发商必须事前拿出可行的拆迁方案,才能与“城中村”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另一方面,开发商付出巨大精力和财力,冒着很大的投资风险取得的项目却必须走“招拍挂”程序。一旦竞争失利,前期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
   这一问题,也一直让政府和开发商头疼。据了解,不少开发商为了拿到“城中村”改造项目,一般都在正式改造前一两年开始跟进,其投入的前期成本,可想而知。
   而新出台的退出机制,对前期介入“城中村”改造并已有投入,却没有竞得土地的企业,给予如下“补偿”:前期介入“城中村”改造投入成本退还开发企业时,按实际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退还;退还开发商前期介入“城中村”改造的投入成本及利息计入土地“招拍挂”的拆迁安置成本;开发商前期介入“城中村”改造投入的成本,由区政府负责进行核算并协调退还。
   此项规定,将使开发商对“城中村”改造的热情大大降低。“里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大了,开发商在安置方面已经付出了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如果最终只能收回成本,那风险和利润显然是不成比例的。”
七、城中村改造资金考验相当严峻
   以前,部分“城中村”拆迁改造供应的土地基本上是“零地价”,但现在,根据有关规定,“城中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10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出让金的1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剩余部分要在60日内付清。这一要求,对开发商的资金考验是相当严峻的。
   除土地出让金外,“城中村”一拆一建,至少要两年多时间。拆建期间,原住村民的生活开支、租金收益没法保证,也需要由开发商来承担。而且,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不同于其他的项目,整个拆迁过程会涉及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关系,开发商的实际资金量很可能会远高于原先设想。
   已经拆迁的“城中村”中,燕庄的曼哈顿总投资为45亿元以上,小杜庄村面积比较小,总投资也在10亿元以上。如此大的资金需求,确实不是一些中小开发商所能涉足的。现在,负责城中村改造的开发商,还要负担起廉租房、周转房的建设。随着城中村改造政策的不断规范,‘城中村’改造将非一般开发商能驾驭。”有业内人士这样认为。